【回应关切】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完善聚焦这些关键点!
【回应关切】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完善聚焦这些关键点!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9月5日(星期三)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介绍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版基本药物制度更加注重与医保支付报销政策做好衔接
第一,在目录的遴选方面更加注重突出药品的临床价值,坚持动态调整和调入、调出并重,拟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可以是新审批上市,价格较高,但效果较好的药品,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临床疾病防治的需求。同时,也考虑到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允许地方增补药品是制度建设初期的过渡性措施,所以这次我们的意见就明确了,原则上各地不再增补药品。
第二,在保障供应方面更加注重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特别是总结和借鉴近年来在药品集中采购和解决药品短缺方面的经验,从鼓励企业的技术改造、完善采购配送机制、加强短缺药品的预警应对作出了系统安排。特别是强调要提前预防药品短缺,通过系统监测及早发现短缺的情况,确保基本药物不断档不缺货。
第三,在配备使用方面更加注重基层和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用药的衔接,来助力推进分级诊疗。上级医院和下级医院在品种、剂型、规格都实行上下联动,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小病在基层、康复在社区提供用药的保障。同时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财政补助等方式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合理用药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四,在保障质量方面更加注重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联动,强调按程序将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品种调出目录,进一步强化基本药物是安全药、放心药。
第五,在降低负担方面更加注重与医保支付报销政策做好衔接,兼顾公共卫生疾病防治等方面的需要,明确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医保部门在调整医保目录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目录范围或者调整甲乙分类,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最大程度减少患者药费支出,增加群众的获得感。
我们在这次基本药物制度和目录调整中应该体现在这些方面的一些特点。谢谢。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民生工程,也是系统工程,涉及药品管理多环节,相关利益主体多,社会关注度高,需要社会各方理解、支持和参与。在此,希望媒体充分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定位、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
谢谢大家。
【曾益新】药品短缺的问题也是我们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这两年一直在努力面对和努力解决的,这方面我们具体是药政司做了大量工作,下面请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药政司司长于竞进同志作一个回答。
【于竞进】保障药品生产供应,是解决药品可及性的前提,围绕着短缺药品的供应,前几年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文件,这次围绕基本药物制度,为做好短缺和供应问题,我们想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是制定支持政策,增强产业的供应能力,特别是完善医药产业的相关政策和企业的发展规划,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同时,通过一些招标采购提高一些行业的集中度,还有就是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来促进整个药品生产的供应。
第二是完善采购机制、增强企业的供应能力,特别是落实各种分类采购的措施,通过集中招标、大量采购,通过竞争逐步减少一些供货企业的数量来促进企业提高行业的集中度。要严格执行招采的合同,医保机构及时向医疗机构拨付资金,同时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回款,这些是保障药品供应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
第三是强化信息的连通,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加强药品监测,尤其是短缺药品的监测预警是卫健委现在重点抓的一项工作,同时也建立了一个部门之间联动的机制,从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环节,加强对于短缺药品的预警,同时跟踪原材料的供应,包括企业库存、市场交易等行为,对短缺的因素进行一些综合的研判和分析,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来强化政策措施,保障供应。
另外,强化政府主导提高保障能力。对临床必需的用量小的特别是交易价格偏低,企业生产动力不足的药品,主要是通过政府组织的定点生产或者储备等方式,通过政府搭台来促进供应,通过这样一些措施,保证短缺药品企业有一个合理的利润,增强企业的积极性,来解决供应问题。
新版基本药物制度更加注重与医保支付报销政策做好衔接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请问曾主任,基本药物目录在药物体制当中比较受关注,2018年这一版目录和以前相比有哪些特点?请您详细给我们介绍一下。
【曾益新】2018年新的版本和过去来说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和过去的基本药物制度相比有5个方面有明显的调整和完善。第一,在目录的遴选方面更加注重突出药品的临床价值,坚持动态调整和调入、调出并重,拟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可以是新审批上市,价格较高,但效果较好的药品,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临床疾病防治的需求。同时,也考虑到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允许地方增补药品是制度建设初期的过渡性措施,所以这次我们的意见就明确了,原则上各地不再增补药品。
第二,在保障供应方面更加注重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特别是总结和借鉴近年来在药品集中采购和解决药品短缺方面的经验,从鼓励企业的技术改造、完善采购配送机制、加强短缺药品的预警应对作出了系统安排。特别是强调要提前预防药品短缺,通过系统监测及早发现短缺的情况,确保基本药物不断档不缺货。
第三,在配备使用方面更加注重基层和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用药的衔接,来助力推进分级诊疗。上级医院和下级医院在品种、剂型、规格都实行上下联动,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小病在基层、康复在社区提供用药的保障。同时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财政补助等方式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合理用药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四,在保障质量方面更加注重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联动,强调按程序将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品种调出目录,进一步强化基本药物是安全药、放心药。
第五,在降低负担方面更加注重与医保支付报销政策做好衔接,兼顾公共卫生疾病防治等方面的需要,明确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医保部门在调整医保目录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目录范围或者调整甲乙分类,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最大程度减少患者药费支出,增加群众的获得感。
我们在这次基本药物制度和目录调整中应该体现在这些方面的一些特点。谢谢。
基本药物目录调整 重点聚焦癌症、儿童、慢性病等病种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民生工程,也是系统工程,涉及药品管理多环节,相关利益主体多,社会关注度高,需要社会各方理解、支持和参与。在此,希望媒体充分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定位、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
谢谢大家。
各部门建立协调机制 保障基本药物持续稳定供应
【曾益新】药品短缺的问题也是我们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这两年一直在努力面对和努力解决的,这方面我们具体是药政司做了大量工作,下面请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药政司司长于竞进同志作一个回答。
【于竞进】保障药品生产供应,是解决药品可及性的前提,围绕着短缺药品的供应,前几年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文件,这次围绕基本药物制度,为做好短缺和供应问题,我们想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是制定支持政策,增强产业的供应能力,特别是完善医药产业的相关政策和企业的发展规划,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同时,通过一些招标采购提高一些行业的集中度,还有就是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来促进整个药品生产的供应。
第二是完善采购机制、增强企业的供应能力,特别是落实各种分类采购的措施,通过集中招标、大量采购,通过竞争逐步减少一些供货企业的数量来促进企业提高行业的集中度。要严格执行招采的合同,医保机构及时向医疗机构拨付资金,同时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回款,这些是保障药品供应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
第三是强化信息的连通,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加强药品监测,尤其是短缺药品的监测预警是卫健委现在重点抓的一项工作,同时也建立了一个部门之间联动的机制,从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环节,加强对于短缺药品的预警,同时跟踪原材料的供应,包括企业库存、市场交易等行为,对短缺的因素进行一些综合的研判和分析,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来强化政策措施,保障供应。
另外,强化政府主导提高保障能力。对临床必需的用量小的特别是交易价格偏低,企业生产动力不足的药品,主要是通过政府组织的定点生产或者储备等方式,通过政府搭台来促进供应,通过这样一些措施,保证短缺药品企业有一个合理的利润,增强企业的积极性,来解决供应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通过市场撮合促进合理价格形成,统一配送等等。但是短缺药品供应这个工作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同时这个问题的发生也不仅仅是中国独有的问题,这是一个市场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问题,也是全球各个国家都面临的一个共同的问题,在这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领导对这个事情多次进行批示,卫健委和各个部门从2017年建立协调机制,现在这个机制运行畅通,对于保障药品工作起到很大的作用。谢谢。
来源:健康报新闻频道